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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抗震减灾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005号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 “5.12”四川汶川地震之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上下紧急动员,团结一致,抗震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市区广大市民积极防范,顾全大局,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5月20日—22日在四川平武南坝区—甘肃文县碧口间可能发生6—6.5级强余震。今天17时51分,省政府新闻办发布“省地震局专家研究认为,其影响地区主要是陇南文县四川平武间,其余地区不会受到波及破坏”。近两天,我市许多市民在市区搭建了临时帐篷,积极开展防震减灾。但在消防和防疫检查中发现,一些搭建的临时帐篷周围存在安全隐患,卫生脏乱差,直接威胁着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针对突出问题,特作如下通知: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抗震救灾面前,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德,服从统一调度,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二、确保人身安全。凡是在危墙、险段、建筑物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严重妨碍城市公用设施的地方,要从广大市民自身和公众安全、公众利益出发,不要搭建防震帐篷。对已搭建的,要服从县区政府的引导,移到指定区域;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依规拆除。 三、保护公共设施。在搭建临时帐篷时,要注意保护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路基、道牙、花草、树木等公用设施。在公园、园林绿化区域、交通道口等公用场所,不要搭建防震帐篷。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在临时帐篷过渡期间,要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树立公德意识,讲究公共卫生,不要随意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严格防止疾病传染。在搭建临时帐篷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在县区政府的引导下,发扬互助互利的传统美德,采取有效措施,搭建临时厕所,设立垃圾处理点,尽可能减少对市容环境的影响,有效降低对公共卫生的威胁。 五、抓好督促落实。县区政府要在积极引导,全力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依法依规组织城市综合执法、公安、城建部门的力量,按区域划分,实行责任制,开展24小时反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听劝阻、暴力抗法、干扰破坏社会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果断处置,全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天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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