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全身心地投入到抗灾减灾工作中去,力争将因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为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秦州区要求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在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全身心地投入到抗灾减灾工作中去,力争将因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抗震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一定要认识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关心群众疾苦。要本着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看问题,想事情,做工作,把抗震救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决不能有麻痹大意、思想松懈的想法。 二是强化措施,靠实责任,全身心地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去。严格按照区委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灾情排查摸底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防震减灾,对农民、居民住宅出现明显安全隐患的,该撤的坚决要撤,农民、居民不积极配合的要强行使其撤离、妥善安置。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既要主动防,又要不惊慌,积极、主动、扎实、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地做好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 三是严明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进行,不能目无组织,自行其事,更不能造谣、传谣,尤其是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群众工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给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带来影响。要坚决打击借抗震救灾而进行的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对抗震救灾过程中勘验、照相、摄像等产生的费用,一律不准向农民、居民摊派,出现一起将严查一起。同时,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对因抗震救灾工作而产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从重从快坚决打击。 四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救灾款物。对区上发放的救灾款物,有关乡镇、街道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客观公正发放,不能优亲厚友,更不能逐级截留。对社会各界募捐的款物要进行严格管理,切实保证募捐的款物发放到最需要的灾民手中。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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