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天水市物价局组织召开灾后重建物资相关企业负责人告诫会议。会上,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邹有有传达学习了价格干预措施相关政策文件,市物价局副局长简正周对价格干预政策进一步进行了解释,并从当前形势、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祁连山水泥销售公司、天水永固水泥有限公司、小陇山林业局木材销售企业、省万达实业公司等有关企业纷纷表示,一定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贯彻落实市物价局价格干预措施等有关政策,带头不乱涨价,以实际行动为灾后重建做出贡献。
相关报道:省物价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稳定抗震救灾物资价格
近日,省物价局向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稳定抗震救灾物资价格。 当前,我省地震灾区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任务艰巨而繁重,保持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稳定十分重要。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保持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多次下发通知,要求严格加强对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监管。根据国家要求,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省政府授权各市州人民政府对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和《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州通过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多种临时价格干预方式,努力稳定灾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 通知指出,最近国家发改委又下发了《关于保障灾后重建物资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灾后重建物资生产企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社会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有关生产任务,稳定灾后重建物资价格。对销往灾区的钢材出厂价格要稳定在灾前水平,对灾区重建所需的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区域性较强的物资出厂价格、销售价格以及钢材销售价格,要由各地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保持价格稳定。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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