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委关于对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替考作弊案件中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有关问题的通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在麦积区和秦州区发生了山东籍在校学生替考作弊案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景辉同志立即作出“严查速办,以正风气”的五条批示,同时迅速成立了由市长李文卿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案件调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分别牵头成立了替考作弊案件户籍调查组和学籍调查组,市公安局、教育局和两区政府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市纪委抽调得力干部开展调查取证,为突破案件,快速结案赢得了时间。调查工作结束后,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对调查结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目前,涉及替考作弊案件的27名考生资格已全部取消,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市委对3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秦州区、麦积区按照市纪委的建议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本区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究。现将替考作弊案件中涉及公安、教育部门失职失察等问题通报如下: 替考考生27人均系山东省阳谷县一中高二级学生,是由山东省阳谷县农业局副局长霍继刚(在逃)、山东省阳谷县一中教师魏成甲(已刑事拘留)及霍继刚之妻张玉茹(已刑事拘留)策划组织带领,由天水市六中教师蒋鑫(已刑事拘留)在天水市接应安排并冒名替考。其中:属山东籍高考移民并由山东籍学生替考的违纪考生15人,属山东籍高考移民的违纪考生10人,属本地户籍并由山东籍学生替考的违纪考生2人。被替考学生在天水的学籍和户籍均由天水市第六中学教师蒋鑫通过自己的师生、亲戚、同事等关系联系办理。其中,在户籍方面,替考考生中有20人所持假户籍、假身份证,是蒋鑫通过麦积区第三职业高中教师高健刚、琥珀乡霍沟小学校长罗兆奇、麦积区烟草专卖稽查大队稽查员孟杰义、琥珀乡霍家川村村民霍三娃等四人采取行贿手段,由麦积区甘泉、琥珀、中滩、五龙、东岔五个公安派出所违反户籍管理规定办理的;有6人所持假户籍、假身份证,是蒋鑫通过无业人员王斌在“地下办证公司”伪造的。在学籍方面,27名替考考生是蒋鑫通过麦积区第三职业高中和天水市第六中学负责高考报名工作的张红举、曹宁真等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和高考报名规定报入,麦积区第三职业高中、天水市第六中学和麦积区、秦州区招办审查把关不严,致使替考考生取得考试资格。 2008年6月25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决定,对高考替考作弊案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3名市管县级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理;同时,责成麦积区委、区政府对区属公安和教育系统直接责任人,秦州区委、区政府对区属教育系统直接责任人,分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理,属违法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属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员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这一案件的及时查处,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及坚决反对腐败的态度和决心,也有效地维护了我市高考秩序,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 市委认为,发生在我市的山东籍在校学生替考作弊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山东籍学生为山东籍高考移民考生替考的严重作弊案件,涉及人数多、范围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一案件的发生,虽然是山东籍与天水籍个别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采取先移民、后替考的手段造成的,但也暴露出我市在户籍和学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公安和教育部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问题。市委在决定由上述部门负责同志做出深刻检查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一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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