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部分经济适用房符合住满5年期限上市交易条件以来,再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房源量增长幅度较明显,涨幅56.3%;客户需求量增长幅度较大,涨幅近1.3倍;成交量小幅上扬,增长15.7%,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市场逐渐摆脱了冷淡局面。不过,一些业主和消费者对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政策并不十分清楚,我们请房产专家就经济适用房如何再上市进行买卖的问题进行了解析。
如何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相关规定: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解析: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业主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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