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将区别调控
“新办法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以明确的标准区别开来,不仅对于住房保障本身,对于今后的调控政策的走向等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房地产市场分两大块,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但这两类住房不是一个消费人群,价格不菲的商品房,对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来说,只能是望之兴叹,这也是住房问题困扰市民和政府的一个重要原因,甚至政府对房价实施降温调控中,还越调越涨的局面,我认为,这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没有区别对待、分别用力。”在谈到新办法的特点时,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说。
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员介绍,今后,甘肃将利用价格的杠杆,加强对关系民生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与调控。通过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小户型住房,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市场供应的大头,并建立一套保障性住房合理价格机制和体系。具体的价格操作是:商品房市场由市场自发调节,廉租住房市场租金由政府定价,经济适用房市场由政府给予指导价的模式来运作。
保障性房价将注重中低收入家庭需求
甘肃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重点开发面向广大百姓的中低价位的商品性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差价,切实体现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合理房价,开发企业的利润率不高于3%,而地方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项目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应当让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能力进入购房市场。
今后,省内各地将继续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而且在建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可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以利于缩短项目开发周期,增加供应量。另外,政府将重点监控和查处开发商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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