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魅力天水 | 资讯娱乐 | 天水旅游 | 天水作家 | 天水摄影 | 人文地理 | 天水生活 | 天水品牌 | 中国情感 | 天水艺术 | 天水书画 | 陇上关山 | 信息投稿 |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天水网 >> 天水生活 >> 天水房产 >> 生活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省政府对天水廉租房保障
首届《天水楼市》促进城
解决住房困难:天水鸿源
《天水楼市》期刊将由市
天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全市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
省政府出台甘肃省经济适
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实施
省建设厅厅长李慧视察天
天水城市建设将迎来发展
更多内容

更多最新天水生活资讯>>>

8月10日前天水计划全面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         ★★★
2008年8月10日前天水计划全面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
作者:纪要 文章来源:天水建设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4 13:19:37

     近日,天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过渡安置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华主持召开了全市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会议。根据省上统一要求,2008年7月20日前,全市要完成7500套过渡安置房建设,各县区也要完成50%的建设任务;2008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全市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建设局局长、市过渡安置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市建设局县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协调督察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全市过渡安置房建设前期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后,重点对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过渡房安置对象和原则
   根据中央、国务院部署,由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负责支援甘肃灾后过渡安置房的生产、运输、安装工作。结合部省要求,会议指出灾后过渡房的安置对象是:①在震灾中造成严重损毁的学校;②在震灾中造成严重损毁的医疗机构;③因震灾引发地质灾害威胁或房屋大规模损毁需整体搬迁的村庄。
过渡房建设要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过渡安置与重建统筹规划相结合,坚持暂时过渡安置与永久安置相结合,坚持争取支援与自力更生原则相结合。做到三个优先,优先安排在震灾中造成严重损毁的学校、医院,优先安排因震灾引发地质灾害威胁或整体损毁需搬迁的村庄,优先安排遇难者家属。
建设步骤:先市区、后县城、再农村,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采取集中安装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对我市农村居住零散、且运输车辆无法到达的安置点,由各县区政府组织2-3支过渡安置房建设安装队,由援建方提供技术指导和安装人员培训,县区政府负责零散受灾居民过渡房的安装。
建设指标:2008年6月8日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下达过渡安置房指标的通知》(第068号),下达我市过渡安置房1.5万套,市灾后重建指挥部已于6月9日印发《关于下达过渡安置房建设计划的紧急通知》(第013号),将指标下达各县区。秦州区、麦积区过渡安置房指标中含因灾造成住宅严重损毁的省、市属企业居民的安置用房。
    建设时限:根据省上统一要求,2008年7月20日前,全市要完成7500套过渡安置房建设,各县区也要完成50%的建设任务;2008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全市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
过渡安置房中转:会议决定天水市过渡安置房统一在秦州区南山体育场集中贮存中转。各县区根据计划,统一组织到南山体育场转运,运输车辆由各县区负责组织,运费严格按天水运输市场定额执行,不得随意抬高运价,运费由各县区统一垫支,由市建设局汇总后统一与援建方结算。
  二、过渡安置房建设的主体和要求
  全市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单位是各县区建设局。建设要求是:①选址要尽可能利用废弃、空旷地,不占用农田或少占用农田;符合安全、防火、防震、防雷击、防泥石流、防洪涝等次生灾害发生的要求。②安置点三通一平工作由受援方负责。③室外供水、排水、供电、道路及垃圾处理等配套工程由受援方负责建设到位。

[1] [2] 下一页

生活录入:天水网    责任编辑:天水网 
  • 上一条生活:

  • 下一条生活: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更多甘肃天水美女图片请浏览>>>>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中国天水|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广告赞助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在线投稿 | 网站合作 | 宣传业务 | 关于我们网站建设 | 名誉顾问 |
    动易网络 中国.甘肃.中国天水网 天水作家网 天水摄影网 邮箱tsxw88@163.com QQ 976478481 声明:图文版权均归原创作者所有 Copyright©2006-2008 编辑:中国天水网络文化传播中心编辑部  国际联网公安备案号4403101910638  信息产业部备案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陇ICP备07002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