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15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七项条件和以下资格: 1、具有乡镇、街道工作两年以上经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主任科员(含)以下工作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32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 4、中共党员。 二、选调程序、办法 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知识测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27—7月27日。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街道工作两年以上证明(必须由本人曾工作过的乡镇街道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省内报名人员到昆仑宾馆414房间报名(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888号)。 ②省外报名人员可登录甘肃省人事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后传真甘肃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传真号:0931—8872476);并在7月20日前将报名所需证件复印件、证明原件及照片寄甘肃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省内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对其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进行审查。8月7、8日统一发放《准考证》。省外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进行。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知识测试。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知识测试 知识测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共两科。考试时间定在8月9—10日,地点在兰州十四中。笔试分两个阶段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写作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公文写作占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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