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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应对震后市场价格波动。及时启动了《天水市关于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的预案》,根据市场帐篷、方便面、纯净水等防震物资商品价格出现波动时,及时研究稳定市场价格监管措施,制定下发了《天水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时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天市价发[2008]28号),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并将监测品种由原来的26种增加到30种,建立了相关商品价格一日两报、一周两报制度。根据市场形势,我们和市工商局发出了《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的通告》,召集有一定规模、影响市场的22户企业座谈会,进行告诫,承诺不带头涨价,并向全市经营户发出了倡议。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干预措施、省物价局甘价电[2008]15号电报、市委发[2008]30号、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第12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形势,出台了《天水市物价局关于对抗震救灾物资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天市价发[2008]33号)《通知》,对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油毡等抗震救灾物资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其中对我市范围内生产的水泥、砖瓦、砂石、和部分木材出厂价实行提价备案制度,凡一次性提价超过5%的,必须向当地物价部门申报;凡外地调入我市的帐篷、钢材、水泥、玻璃、砖瓦、油毡和部分木材销售价格,均实行差价率控制办法,进销差率为7%、批零差率为8%,6月12、13日向各县区下发了督促出台灾后重建物资价格干预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稳定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通告》。 七是加强了舆论宣传。我们先后录制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监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录音带,出动宣传车辆10台次,在城区主要街道、市场播放,向各经营商户免费印发《提醒告诫书》10000多份。在这两次灾害后,凡出台的有关政策及宣传材料都在《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电视台》、《天水人民广播电台》刊登和播出,特别是对广大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16种放开商品价格在《天水日报》、天水电视台公布,引导市场价格趋向合理、规范运行,把政府对价格的监管和政策法规宣传深入人心,创造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 截至6月中旬,已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与售粮、农户农资购买情况等专项调查任务。完成了省局安排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主要食品成本监审和公交票价成本监审任务。目前,正在开展灾后重建物资成本调查与监测。共完成评估鉴定23件标的金额5678.36万元。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物价局报送反映市场价格变化信息264条,报送各类价格监测报表301份。政务、舆情信息110条。编印《价格监测动态》12期。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正确决策提供有效服务。 八是积极开展捐赠活动,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5.12”地震发生后,及时动员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向灾区群众“献爱心”捐款活动,干部职工个人共募捐善款3500 元,全体党员缴纳特殊党费10000元。局还向秦州区重建校园工程捐款5000元。为局扶贫点太京镇张吴山村捐赠化肥2吨,有力支援了扶贫点灾害生产。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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