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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及实施建议 1、发展公共交通必须落实的重大政策 建设部建城〔2004〕38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要求各地从三个方面建立有利于公共交通发展的经济政策:一是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制度。因价格限制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政府应给予补贴。二是建立公共财政补偿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应予经济补偿。三是一些城市在实践中已经形成的优惠政策应继续实行,并逐渐予以规范与完善。 (1)公共交通优先政策。优先保证合理的公交用地需要,优先保证公交资金投入,优先保证公交高效运营,优先保证公交换乘方便,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交通模式。从2005年开始,全市公交方式(含出租车)将从现状的21%提高到26%;到2010年,公交方式比重全市为35%,中心区则达到50%。 (2)交通区域差别政策。针对不同区域交通供求的不同状况,实施交通区域差别政策。中心区依托大容量的公共交通,完善道路等级配置,控制机动车流量,公交方式与个体机动方式之比大致为3∶1。外围区适度放宽摩托车等个体机动方式的使用,公交方式与个体机动方式之比大致为2∶1。郊区鼓励摩托车的拥有和使用,推动城市空间有序扩展,公交方式与个体机动方式之比大致为1∶1。 (3)道路车辆协调政策。在加快市域范围内道路网建设的同时,调控机动车流量,保持路车协调发展,始终将道路网的运行状况维持在合理的水平。到2005年,预计全市营运机动车总量将达到8500辆左右,要随着交通控制与管理能力的不断增强,对机动车的增长速度进行动态调整;到2010年,着重通过道路收费、停车控制等手段调节机动车的使用。 2、交通规划与投资政策 交通规划与投资是实施城乡交通一体化战略的首要环节。应正确处理城市交通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的关系,坚持交通规划与土地使用规划相结合,动态调整交通规划,统筹安排投资。 (1) 加强综合交通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积极开展各个层面、各个专业的交通规划工作并强化相互合作。强化交通规划,保证各类交通设施的合理用地;定期编制交通改善计划,推动综合交通规划的实施;加强交通信息的采集、分析、共享与应用,逐步采用交通信息化系统收集数据的技术;建立对城市交通有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制度。 (2) 保持适度超前的交通投资。在规划指导下加快交通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综合效益。加强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方案设计,开展充分论证工作;建立全市交通发展基金,用于对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的补贴;建立公交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公交发展;引进竞争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3、由于以上项目多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作为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纲领,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1)以上项目作为城市建设规划和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理应作为子规划列入天水市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城市交通发展规划》之中,这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要求。只有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与公交基础设施(站场)同步进行,二者才能相互促进,得到迅速的提升。 (2)土地是以上项目建设的一个基本要素,而公共交通作为公益事业,理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对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站场)的用地应先规划后建设,坚持先易后难的建设原则。对各个枢纽站、停车场、保养场和公交调度指挥中心等设施的建设用地应依据国家建设部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政策,请求政府进行划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按照城市公用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这是确保公交发展规划落实的一个基本前提,也符合国家现阶段优先发展公交的方针。 (3)以上项目建设涉及到城市建设部门,要确保公交规划落到实处,公司请求城市建设部门将以上项目中关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到的费用尽量予以免除,否则必然会加重公交企业的负担,限制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和质量,限制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最终影响到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 (4)要落实以上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天水羲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这个机构应该由市里有关领导牵头,包括城市建设部门、交通部门、城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以及公交企业领导。这样就便于统一、协调、高效地组织实施本规划。 七、附表 结 束 语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是城市的动态形象工程,亦是事关百姓福祉的民心工程。可见,公共交通企业不是一般性的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而是具有鲜明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公用事业企业。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发展的好坏,不是简单的以经济效益指标来衡量,而是以是否有利于整个城市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广大市民出行为根本尺度。 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公共交通事业仍然是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支出范围,政府仍然是公共交通事业的主要投资者。但投资者不一定是经营者。从而使政企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公交企业改革的原则应为国有主导、政府扶持、规模经营、多元投资、适度竞争。 现行的公交管理体制存在不少问题,必须改革。但是改革要本着稳妥的原则,对两区内实质上进行公交运营的企业和运输户,由政府主导,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法人重组,组建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使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适度分离,优化资源配置,做到资源共享,减少社会资源浪费,遏制行业内效益低下的趋势。要坚持以原国有公交企业为主体进行市场调控,适度放开经营,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参与企业法人产权构成。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利用市场经济手段优胜劣汰,为市民提供优质廉价的服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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