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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重污染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和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支持风动、新恒达化工公司等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全面推进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污染减排统计制度,做好污染物监测工作,并对减排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把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在城市污染防治方面,要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整治市区大气、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污染,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1、加快环保工程建设进度,重点做好秦州区天河集中供热扩建工程,扩大庆华厂和甘绒二分厂供热能力,全市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 2、抓好城区天然气项目的实施,禁止燃煤散烧,倡导和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使城市气化率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 3、加快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进度,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4、加快麦积污水处理厂建设,各县要做好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5、抓好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开展餐饮业烟尘、油烟污染的专项整治。开展汽车尾气年检和路(抽)检工作,对超标排放的汽车尾气进行整治。抓好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管理,严肃查处超时施工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反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坚决查处违法排污和破坏环境的污染案件。重点监管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化工、造纸等行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2、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严格控制能耗高、污染重、资源消耗大的项目的建设,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理顺接案、转案、查案、结案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诉求,维护群众环境利益。健全完善环境隐患排查和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 4、强化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征缴力度,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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