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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 1、加大生态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遏制不合理的矿产、旅游资源开发活动。 2、抓好清水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等活动。清水县要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做好退耕还林、沼气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等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优美乡镇的通知要求,加大17个试点乡镇创建力度,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积极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因地制宜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 4、加强部门间协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矿区、高速公路建设和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天然林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特殊功能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1、坚持开展好“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并将活动向社区和农村延伸,扩大环境教育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 2、坚持开展好环境警示教育和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天水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环保宣传专栏,及时准确反映环保工作情况及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 3、进一步加强“绿色单位”创建活动。把“创绿”工作作为加强环境保护载体,认真做好巩固提高工作,扩大创建面,提高创建水平,推荐一批省级、国家级“创绿”先进单位,推动全市“创绿”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4、坚持开展环境形势、生态警示、环保政策教育,继续在党校、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 5、做好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保队伍素质 1、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效率型、创新型机关建设,要按照“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自己高标准”的“三高要求”,坚持开展环保队伍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活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2、抓好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搞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系统开展“适应环保新形势,正确运用手中权”的警示教育活动。 3、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法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意识、公仆意识,服务群众的环境需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塑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环保卫士新形象。 4、抓好环保系统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环境监测、监察、统计、环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5、加强环保“三大能力”建设。完成天水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应对环境灾害和处置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能力;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善“12369”环保投诉电话举报指挥系统,落实环境污染事故的速报、快报制度,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都要达到新的国家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6、加强农村基层环保网络建设。在各乡镇确定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设立专(兼)职环保员,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确定环保监督员。每个县区今年要确定一个重点乡镇,开展建立环保所试点工作。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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