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行行长(1名) 中共党员,曾担任银行支行长以上职务或金融机构相当职务三年以上,无不良记录。 2、分行副行长(1名) 曾担任支行副行长或分行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三年以上,无不良记录。 二、中层管理岗位(3人) 年龄35周岁以下(含),本科以上(含)学历,5年以上(含)银行从业经历(业绩、能力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1、分行办公室主任(1名) 具有担任商业银行分、支行办公室负责人,或相当职务工作经历;熟悉商业银行行政、党务、文秘、宣传、安防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客户经理科科长(1名)。 具有担任商业银行分、支行营销、信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当职务工作经历;熟悉商业银行公司业务和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拓展、客户营销与服务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管理推进能力。 3、营业室主任(1名) 具有担任商业银行分、支行会计核算部门负责人,或相当职务工作经历;熟悉会计法、票据法、支付结算方法及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具有本外币、出纳储蓄柜面业务管理工作经验,内控、协调、自律能力较强。 三、业务骨干人员(6名) 分行业务骨干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本科以上(含)学历(业绩、能力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具有2年以上从业经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1、人秘与公共关系岗(1名) 具有金融机构从事文秘、宣传等相关工作经历,对商业银行业务和各项工作了解比较全面,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与计算机操作技能。 2、授信审查岗(1名) 具有2年以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授信审查或信贷经营工作经历;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和国家队银行业监管的规定;熟悉商业银行各项主要业务,对授信客户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解决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管理系统操作能力。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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