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将于10月20日起全面实行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车主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自编自选心仪的号牌号码。实行自编自选号牌所适用车辆范围包括:申领小型汽车号牌的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和变更登记(原号牌种类不是小型汽车)选择自行编排机动车号牌号码。中型汽车、大型汽车、摩托车、挂车等暂不实施自编选号。出租车号牌、公安号牌等专门号段不参与自编选号。 自选规则自编自选号牌编码规则为:以机动车“九二式”号牌为标准,原发牌机关代号不变;“六选一”和“自编自选”两种选号方式并行使用。目前正在发放的号码段设为“六选一”选号方式,我市车牌号是以“316**”开头的车牌号。 自编自选号牌启用规则为:为确保自编自选号牌资源可选的持续性,自编自选号牌,我市首次启用主要以“5****”开头,一次投放最高为5000副号牌,自编自选号牌号码必须符合该段编排规则的号码,其它人没有使用的都可以自选。当被选号牌数量达到入库号牌的60%时,依次启用下一号段。
自选流程 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的基本工作流程是: 1、查验车辆完毕后,车主进入车管所进行排队叫号服务,车主可通过查询机查询自编自选意向号牌。车辆登记审核岗受理后,进入号牌编发程序。 2、车管所提供“六选一”和“自编选号”两种方式,由机动车所有人自选其一。车主根据提示,选择“六选一”或“自编自选”。 3、车主选择自编自选号牌方式的,车主将自编自选的号牌号码输入系统,若系统提示车主成功取得被选号牌后,登记审核岗制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临时行驶车号牌,号牌固封专用装置、制作《领牌通知单》、收回受理凭证。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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