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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8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涉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其他县级领导12人,分别是洪洞县委书记和洪洞、乡宁、襄汾、芮城、临漪、新绛及其他县级领导。其中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撤职2人,降级2人,记大过3人,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
涉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6个,即临汾、运城两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职能管理部门,对这6个局的局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另外,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宋某某的副书记职务,免去其县长职务。涉嫌非法使用童工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已经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有,芮城县羊城镇宋建村宋健砖厂非法使用童工一人案,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敬孝(音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敬仓(音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郭瑞丽(音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万荣县黄埔乡郾城矿村藏则岭砖窑非法使用童工一人案,万荣县黄埔乡洞岩村华窑非法使用童工2人案,万荣县黄埔乡非法使用童工一人案,万荣县铜华镇村…非法使用童工1人案。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这个同志分管劳动监察大队,给予王中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以上五案涉及6名童工,追究6名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其他的为非法使用童工案,待下一步查明事实后,将立即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责任。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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