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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今明两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尽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级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给与补助支持。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用地继续实行行政划拨的政策,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用地指标。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国办发[2005]26号文件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会议重申,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
会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体系,各项配套措施要尽快出台。 【】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据悉,20多年来,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住房建设规模持续扩大,房地产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新的推动力和重要支柱产业。到2006年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2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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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房保障会议24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在于全面落实此前一系列调控意见中提出的住房保障措施。据悉,会议之后,相关配套文件将会陆续出台,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两个议题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此次会议分两天进行。作为距1998年召开的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近10年后又一次高规格的全国性住宅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改委、央行、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此外,参会的还包括各省市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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