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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有两个主要议题,分别是对于国发[2007]24号文《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24号文)的具体内容的落实;以及对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的落实。
记者了解到,24号文总体来讲还是一个方向型的文件,还需要一系列可执行的配套政策文件的配合,内容涉及到民政、土地、金融、财政、税收等各个部门,未来将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以供执行。
今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用房的建设将作为政府责任来加以保证实施。
落实90/70政策
会议的另一个议题是对于之前已经出台的"国六条"以及"国八条"措施的落实执行。
2005年3月底,由国务院提出的调控房价8条意见(俗称"国八条")明确提出,要"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此后的200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当前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六条措施,俗称"国六条"。"国六条"将住房保障放在的第一位的位置,首要一点措施就是"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此后,九部委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作为"国六条"的配套细则,《意见》明确,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同时,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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