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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目前,由于流动人口增加等原因,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总体短缺,部分城市严重供不应求。如北京市一居室住房供求比为1:4。低收入家庭即使领取租赁补贴,也可能租不到合适的住房或者将抬高市场租金,这些成为当前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主要矛盾。
意见提出,要通过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要加大建设力度。
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也可以集中建设。同时,要求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建设中小户型住房出租。
确保廉租住房资金来源
根据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左右,以及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有关规定不落实,资金缺口大,地区间不平衡。
意见规定,扩大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净收入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进一步适当提高。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同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专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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