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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兑现奖励优惠政策,统筹解决与人口相关的突出问题。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做好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积极支持驻玉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抓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后备力量建设。广泛开展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落实军人优抚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统计工作,搞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继续做好人事、编制、工商、质量技监、税务、审计、供销、房改、住房公积金、外事侨务、对台、民族宗教、档案、修志、气象、无线电管理等工作。
(九)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致力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坚持不懈为民办实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全市财政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4.06亿元,比去年增加1.16亿元。坚持以发展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强化就业指导和援助,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失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劳动力市场培育和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努力创造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全覆盖,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镇低保对象、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继续抓好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后期工作,加快库区移民安置区以及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制度,发展社会福利、残疾人和老龄事业,办好社会慈善事业。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推行社会化管理。加快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
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民办实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我们将继续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进一步调动受益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办好、办实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十项工程:一是实施城乡医疗惠民工程。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自治区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安排1375万元,使农民参合率达到80%以上;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按照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补助,力争参保人数达到50万人;全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年补助2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年补助10元。二是实施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今年,要解决10.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市财政安排125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攻坚。市本级安排40万元奖助学金,继续资助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免费提供全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教科书,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四是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全市22万农村低保人员月人均补差金额不低于25元。五是实施廉租房建设工程。继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缓解城市最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六是实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今年,要完成21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七是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新增3个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设总里程187公里,实现所有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新增77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总里程330公里。八是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年内新建沼气池12230座。九是实施城镇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今年,全市实施城镇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方面建设项目100个。玉林城区重点抓好火车站煤场搬迁、改善玉柴进出环境、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城区园林绿化、城区各进出路口改造完善等工程。十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年内再建300个农家店。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今年,全市财政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7亿元,比去年增加3431万元。推进“平安玉林”创建活动,建立城市应急指挥中心,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健全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和防震减灾工作,抓好市地震数字指挥中心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对待和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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