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创作优秀文艺作品之前,通过申请并经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评估、论证后,经确认的创作项目将有望得到经费扶持,并可相应地组织外出采风、专家研讨等活动。经浙江富阳市政府同意,市文联、财政局新出台了《富阳市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实施细则》,其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大,专业性强,国内少有。同时,优秀文艺作品的奖励除了原有的郁达夫文艺奖外,又新设立“富阳市文艺创作贡献奖”。
作品创作在“产前、产中”就能获扶持 “如果是优秀的文艺作品,能冲刺大奖的,经过专家评定,我们将在作品创作的产前、产中就开始实施扶持”,市文联主席曹玮玲介绍,实施细则出台的对优秀文艺作品的扶持从作品创作之前就开始,且资金投入力度大(扶持奖励经费在“富阳市文化专项资金” 中列支——市级财政从2008年起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其中扶持经费占60%,每年约40万元,奖励经费占40%,每年约20万元),这在全国也是少见,而在周边县市都没有先例。 “另外,这个扶持奖励政策还体现了专业性” 曹玮玲说,一般的地方性扶持奖励政策都包括所有社科类项目,专门就文艺类出台一个扶持政策少之又少。而这个实施细则针对的就是各文化艺术门类,专业性强,且辐射面广, 除了富阳境内的创作者外,如果境外作者对宣传富阳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品,也在申报扶持和奖励之列。 按实施细则规定,扶持对象为本市有关单位或个人创作的思想性、艺术性俱佳,有望获得杭州市级以上重大文艺奖项或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有财政专项经费的项目不在此列)。凡要求列入市优秀文艺作品扶持的,由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向市文联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当年一季度。市文联对申请材料进行遴选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评估、论证,经确认的创作项目即编入富阳市优秀文艺作品征集项目库,由市文联分期分批与项目单位(个人)签订《富阳市优秀文艺作品经费扶持签约书》,视签约项目的具体情况,将组织外出采风、专家研讨等活动。 目前,对新一阶段的文艺创作扶持工作正在着手准备中, 预计在七八月份,创作者和创作单位就可以开始申报扶持项目。
将设立“富阳市文艺创作贡献奖” 郁达夫文艺奖是1986年市政府设立的,为两年一届,由中共富阳市委、市人民政府颁发,用于奖励富阳作者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或在同级文化艺术部门举办的活动中获奖、展出、演(播)出的优秀文艺作品。此次实施细则规定郁达夫文艺奖继续生效。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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