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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路艰:网络写手维权耗时耗力 由于姚牧云抄袭对象的零碎和广泛,维权并不容易。被姚牧云抄袭了《那些风花雪月》的网络写手公子欢喜于日前发表声明,称已询问了相关法律事宜,得到的结果让人灰心:“姑且不论打官司所要消耗的时间、精力,哪怕是我赢了官司,我所得到的也将远远小于我所付出的。” 出版界人士表示,现在的出版侵权案件屡见不鲜,但考虑到打官司要消耗的大量人力物力,一般出版社在被侵权之后往往只是发表声明就作罢,“有这样的力气还不如再出一本更受欢迎的书来得划算。” 对于一本刊物来说,要鉴定来稿是否抄袭,则更为困难:“一般出版过程中,审稿的一共会有八到九个人,虽然我们要求编辑博闻广记,但肯定也不可能涵盖所有作品。”而对于“借鉴”和“雷同”则更是很难界定。 发人深省:出版界收投稿先搜索 有网友说,抄袭不算什么,但长达3年的获奖和13万字的发表数目却让人无法接受。《新语文》的编辑赵先生表示过,以后看到比较好的稿子,会先到网上搜索一下关键字,看看有没有相似的文章,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可这种方法仍治标不治本,许多人认为是中国文坛的不良风气和糟糕榜样造就了 “抄女”。一位网友说:“我们放过了80后的抄袭者,还让他们风风光光。于是90后的人就有样学样,我们现在还要放过90后吗?姚牧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则更该追根溯源,从80后‘抄一族’开始罚起。” 记者询问了知识产权的专业律师万小姐,她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被抄袭者可以向法院上诉。由于姚牧云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的判定可能会有些变化。但抄袭证据确凿,如果到了法庭上,他们必将要负一定的责任。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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