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小说) 一
出门前,我问妈妈:城里好么,城里人和我们一样嘛?妈妈说:城里好,城里人和我们不一样! 带着恐惧与渴望,也带着一个农村人对城市生活的向往,还有要走出贫穷的愿望,我背着行李:被子,10元路费,妈妈煮好的鸡蛋,玉米面馍。少年从那个小山村走了出来,有些成人的样子。那个少年头是三七分,发有些黄,瘦是那个村子共同的特点。但他是直面的,因为他穿了一件白衬衣,尽管领子上有一圈垢甲象褐色的烂绸子一样,但这种色彩和黑色的棉袄搭配的很协调。最起眼的还有外套,是一件灰色的西装。裤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左膝盖处有个大补丁,他只想,如果这个补丁不是蓝色的就好了,在前面,太显眼了。看屁骨上的两片子,就没有让人不舒服的感觉。鞋算是最也的了,是一双新布鞋,只是没有袜子,不过,农村人没有常穿袜子的习惯。这个少年,就是丁永斌。 顺着爬在山坡的小路,我向三阳川走去。麦苗已经开始发青,路边的冰草也探出了尖尖的头,正如一根根绿色的针。路崎岖着,忽而看到东山的村子隔着一条葫芦河,忽而看到西山的村子,隔着一道沟。我要去的第一站,渭南火车站,能够在我极目可达的地方隐隐约约地看到。我也看到,一列火车从东到西的爬行,没有电影里的样子威风。我的内心突然升起一股热望:归来的路,能有多长,我挣的钱,一定要让我亲爱的妈妈能支付起药费。 “哟,要出门了,能挣钱了,要进行城了嘛”! 村子里的一位叔叔的话,我感觉不到是关心还是嘲讽,但是,我没有考上大学,出路在那里?村子,一个贫穷的村子,人平均不到一亩五的山地,养活不了自己的村民。 进城,不是城市的诱惑,是山村人求生的方式。 在村子,和我一样的,有好多人都要进行,面对城市的一些生活。我的两个同村好友,已经到了城市,他们来信说:能吃上大白菜和白面馒头。这对我的诱惑无疑增加了最实际的动力。我放弃了补习与向往的大学,先向白菜和馒头靠近。走向城市,不是背井离乡,我还认为,或许自己面对的是生活的必然方式。因为,我背着我的爱:书。我不敢想书能给我带来什么,只觉得,生活中如果没有书,对我是枯燥的。要么,是念书时间长了,对书的感情没有完全断,带着它,让它在我的生活中慢慢消失。让劳动成为我的生活,以挣钱为目的。 转眼回首那个山尖上的山村,榆树还是灰色的,瓦是灰色的,墙是灰色的,崖是灰色的,只有麦田是村子色彩的另类。 一个农村人的生活大多在没有太多色彩中度过,村里的对色彩的感觉,只是对季节所带的收获而感恩有加。杏花好,没有杏子好。桃花好,没有桃子好。若果对那些美丽的花朵感兴趣,只是在劳动的空间,带着疲惫,摘下放在鼻子前闻一闻,马上被劳动所代替。在村子的任何角落,对农民而言,新鲜的是自己的收成与城市里来的传闻。 农村与城市,是红墙与灰墙的对抗。 农村与城市,是发达与落后的对比。 一个农村人走向城市的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
二
渭南车站,三阳川最好的站,也是陇海线中一个面对农村最大的站之一。 有水泥的路在平地上,台阶铺在坡上,小摊贩们的脸色冷漠而灵活,他们一种腔调的吆喝声,时而被土灶里冒出不的烟呛断。行人行色匆匆,背着各色行李与拿着各包的人,那一群是我要选择的同类?我已经强烈的感受到城市的味道与一个农民进行的方式。 在一个小小的醪糟摊上,我坐在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身边。看到我坐在他身边,他主动让一地方,这种让,不是对我的尊重,而上对我的警惕。他的目光告诉我:灰土的家伙,离我远点,你身上的所带来的黄土的味道,还有汗渍与跳蚤腥臊。 我第一感到目光的是可怕。 “呵,往这边坐-----”,摊主用手指着我。 我装做不懂----------他没有说我。 但是,他走到我跟前,揪了一下我的衣领,说你哩!乡棒。 我怒目而视,并握紧了拳头,我用复仇的目光和这个摊主进行了对抗。摊主先是表示惊讶,用审视我的目光对垒我的愤怒。“乡里人啥了,你家先人也是乡里人。看你的样子,就不是势利之辈。”我觉得自己成了野蛮的狮子,有一股大无畏的热情让我失去了控制。 “算了,算了。没有必要,我走了。”那个干部模样的人所显示的绅士风度,我感到百倍的恶心。我也带着被羞辱后的愤怒和战斗后的快感,向后车室走去。很自然的,我走了一群和我一样打扮、装束、眼神的人当中。 顺着一排队,我开始向售票口走去。车站里的警察没精打采的来回走动,时不时心不在焉地说声:排好队,不要乱。当售票的小姐把票送到我手上,说了声“拿好,不要丢了”时,我的感激一下子涌上心着。她也是定是城里人,但她为什么那么好?城里,也有好人。 火车一路向西,在太阳留下最后一缕光芒时,列车从渭南起动,向兰州走去。我的记忆一下回到了学校:我的老师,同学,还有初恋的她。你们是否知道,曾经在一起生活过,学习过,爱过,恨过的我,已经向生活深处走去。尽管我还有着学校里的勇敢和无畏,但我也有一种莫名的担心。可怜我连这种担心的来源都想不出来。 火车很有节奏的响动与前进。车厢里的味道让我感受陌生。 一个鸡贩子很能谝,他讲了好多自己在城市里和城市里的打交道的事。他说,他正在给一个城里人称一只母鸡的时候,母鸡一上称,下了一颗蛋。城里人说那颗鸡蛋是他的,我说是我的。城里人说,鸡我已经买下了,难道鸡蛋不是我的?我说,称还没有对准点,鸡还是我的,鸡蛋当然是我的。城里人执意要那颗鸡蛋,我是绝对舍不得那颗鸡蛋。你们猜,我是怎么打发那个城里人的?我说,不是我要鸡蛋,因为你是我的常客,这只鸡的病,我不能害你。城里人果然上当了,鸡和蛋都不要了,走了。第二个城里人一到,我说,朋友,你真好福气,这只鸡还下蛋的哩,不相信你看,蛋还是热的。你买下这只鸡,还能下蛋。结果,我把这只鸡要了人高价,鸡蛋也留给自己了,哈哈哈。 我相信了他的聪明才智。但我不相信城里人这那么愚蠢。在一阵高兴之余,心舒展的快感,还着某种亲切,让我在火车上不觉得寂寞。 火车的节奏一路没有变,蒙胧中,我想到,母亲不否安然的睡着了,她的儿子可没有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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